《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》对去年“双十一”通过的《著作权法》有哪些影响?今年6月1日新《著作权法》施行对广电版权资产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了哪些“武器系统”升级?IPTV平台和OTT平台等同步转播广播电视节目有哪些新的法律风险?
广播电视媒体在本次《著作权法》“武器系统”升级后,不仅是作品的创作者、使用者,还是作品的传播者。法律赋予更完善的权利边界和更有效的保护途径,也意味着更多的潜在知识产权价值开发机会。在互联网技术大发展背景下,自媒体等传播平台日新月异井喷式涌现。广播电视行业借着“武器系统”升级为契机,通过版权资产开发管理,在传统平台实现版权资源社会价值的同时,可以建立版权资源库,创造更多经济价值,体现“台网并重、台网融合”的实际意义。
5月28日,湖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常务理事、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我所管委会委员刘研副主任在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所作的《著作权创造价值——广电传媒企业版权维权实务技巧》专题讲座上,讲述了前述内容。
本次讲座从“广电著作权的归属”、“广电著作权侵权的识别与种类”、“广电著作权价值开发与维权”等角度进行法律解析的同时,辅之以典型生动的案例,与该集团新闻中心、节目中心、广播中心、交通广播、城市之声广播、融媒体事业部等16个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一百余位广电人深入交流。
新《著作权法》顺应了广电媒体的合理诉求,通过本次讲座进一步推进该集团广电版权保护和版权经营的拓展,实现广电著作权创造价值的新发展。
与会长沙广播电视集团的管理层及员工均表示通过此次讲座,已充分理解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,并且深刻认识到版权创造价值,赢得未来的迫切性和重要性。
刘研律师,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、高级合伙人、副主任,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、央视网CCTV-12“2020年度人气律师”、湖南首届律师行业领军人才(政府投资工程、媒体知识产权方向)、湖南省知识产权协会常务理事、湖南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、湖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